按照省委、省直工委及河北省财政厅机关党委关于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统一部署,国富投资集团党委印发了《关于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实施方案》,就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是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举措,是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迫切需要,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求各基层党支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摸底排查和登记工作,严肃执行处置程序,把握好政策界限,认真做好各阶段、各环节工作。
集团党委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实施范围为各基层党支部,时间大体安排3个月,分4个阶段进行。一是宣传动员。各支部要召开会议,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篇章,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及中央、省委有关政策文件,使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达到领导重视、支部认真、党员在乎。二是排查摸底。主要是按照省委《指导方案》和厅《实施方案》要求对党员队伍现状进行“七清理”,即清理入党材料,清理党费交纳情况,清理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清理流动党员的管理情况,清理党员鼓动、参与群体性事件和越级访情况,清理党员信教和参加邪教组织情况,清理党员违法违纪等情况。通过“七清理”,重点掌握4方面情况:①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②党组织虽能联系,但本人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分配工作的“三不”党员;③教育实践活动中民主评议为“差”的党员;④对照不合格党员认定标准,有其他明显不合格表现的党员。三是组织处置。对调查核实存有问题的党员,结合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等及讨论研究,初步确定不合格党员名单,由支委会研究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再经集团党委、厅机关党委预审,预审通过后形成处置意见。四是帮扶教育。对受到限期改正处置的党员,通过进行谈话、专人结对帮扶、举办教育培训等措施,做好限期整改工作。限期改正期满,经组织认定为合格的,纳入正常管理序列;认定仍不合格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